刘岑(一○八七~一一六七),字季高,号杼山居士,吴兴(今浙江湖州)人,迁居溧阳(今属江苏)。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直秘阁,知郑州。绍兴四年(一一三四),知太平州,历知池州、镇江府、潭州、信州,以其历守三郡妄费官帑,落职,提举江州太平观,十一年,责授单州团练副使,全州安置。三十一年,召赴行在,试户部侍郎。金人入和州,兼御营随军都转运使,沿江措置,旋复奉祠。三十二年,以言者论其前罪落职。孝宗乾道三年卒,年八十一。《景定建康志》卷四九、《至正金陵新志》卷一三下有传。今录诗二首。
不醉如何。金樽满、抬头且劝嫦娥。看今看古,为问可也愁么。
我踏红尘才廿载,已难禁蟋蟀声多。况来宵。一分月缺,多半秋过。
空将流光掷却,但有谁绿鬓,不受消磨。断砧零叶,催送急景如梭。
年年愿携此月,长留照当筵金缕歌。瑶台近,任梦魂飞度,疏星澹河。
天风吹断云冥冥,阴崖露滴池水清。牧童投竿蛟龙怒,空山白日雷霆惊。
好事何人解寻觅,李生为我言历历。安得健步上峥嵘,万里直见沧波横。
更凭猛手碎嵯峨,一径密绕青松多。池旁是我安乐窝,近者青松远沧波,红尘溷溷如吾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