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约1305~约1371) 元代戏曲家。字则诚,号菜根道人。浙江瑞安人,受业于县人黄溍时,成古典名剧《琵琶记》。元代戏曲作家。瑞安属古永嘉郡,永嘉亦称东嘉,故后人称他为高东嘉。他的长辈、兄弟均能诗擅文。他曾从名儒黄□游,黄为官清廉,并以至孝见称。高明的思想、品格受家庭、老师影响颇深。明代万历刻本《琵琶记》插图高明青年时期用世之心很盛,元顺帝至正五年(1345)以《春秋》考中进士,历任处州录事、江浙行省丞相掾、福建行省都事等职。高明为官清明练达,曾审理四明冤狱,郡中称为神明。他能关心民间疾苦,不屈权势,受到治下百姓爱戴,处州期满离任时,百姓曾为他立碑。
使民复结绳,老死不相陵。甲兵无所用,舟车无所乘。
使民复畏威,不言而自归。吾言甚易知,知者亦何希。
不知知病,不病乃圣。圣人不病,民莫不敬。不争而胜,不召而应。
天之所亘,民胡不定。天网恢恢,天道日回。抑高举下,损去益来。
有馀不足,既覆始培。圣人胎之,使世皆孩。以柔胜刚,以弱胜强。
处下曷殃,损馀曷伤。受其不祥,为天下王。执契司方,为天古皇。
毋为大匠斲,以劳血指握。道本无名璞,人心方寸觉。
五千牛背言,一画庖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