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八月二十四日同审知登塔山用审知前载九日留题之韵作二首时彦博归及常山 其一
郊原莽莽吹黄埃,馀暑已去若复来。昨宵一雨为苏洗,晓兴坐觉飞崔嵬。
平生诗盟有徐孺,笔力可挽狂澜回。要明两眼费双脚,作计似我何疏哉。
兹游只欠王子在,见说归书一纸开。追随正复听君乐,流浪如我空增哀。
吾邦此山颇高绝,泛菊况堪临季月。要当相与一杯酒,只恐因之又成别。
星槎八月回,阊阖九天开。暂弭吴门楫,同衔江上杯。
沧洲吾尚困,青琐尔真陪。自怅风尘侣,还怜霄汉才。
清秋枫叶赤,离思杳难裁。既愁津树远,复恨逝波催。
他时相忆处,明月照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