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1—1381)元末明初江西泰和人,原名楚,字子高。洪武三年举经明行修,授兵部职方司郎中,迁北平按察司副使。坐事谪输作,寻放归。十三年召拜礼部侍郎,擢吏部尚书。寻致仕归。次年,复征为国子司业,卒于官。谥恭介。博学工诗,江西人宗之为西江派。有《北平八府志》、《槎翁诗文集》、《职方集》。
孰谓弟无子,兄子为后与子同。孰谓天有知,三子夭以殇,无后翻在躬。
嗟而克明,为子克子兄克兄。吴人至今传,为吏公且平。
嗟而克明,葬以一命服,祭以五鼎烹。有子官度支,出典邦国刑,铁冠白笔纡银青。
过家上冢泣,所生以三尺。孙嗣宗祊,谓天无知,天竟有知,嗟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