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东院宴豪客,门外多华鞍。西邻蒙帕女,独汲古井寒。
井上梧桐枝,绿峻无巢鸾。远吸西山晖,下射芙蓉阑。
芙蓉犹未华,勺药迟将残。密幕龙烟薰,不熨罗袖单。
艳情宜眷春,独居今知难。且撷海岳云,溽此湘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