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小酒生黎法,乾糟瓦盎中。芳辛知有毒,滴沥取无穷。
冻醴寒初泫,春醅暖更饛。华夷两樽合,醉笑一欢同。
里闬峨山北,田园震泽东。归期那敢说,安讯不曾通。
鹤鬓惊全白,犀围尚半红。愁颜解符老,寿耳斗吴翁。
得谷鹅初饱,亡猫鼠益丰。黄姜收土芋,苍耳斫霜丛。
儿瘦缘储药,奴肥为种菘。频频非窃食,数数尚乘风。
河伯方夸若,灵娲自舞冯。归途陷泥淖,炬火燎茅蓬。
膝上王文度,家传张长公。和诗仍醉墨,戏海乱群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