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御街行 送春归,生贵筑境内,华似蔷薇,野生沿途,春暮而华,华落春尽矣,故曰送春归。拟易安
临歧知是春归处。驿蓦岭,华生路。长芒短刺并遮拦,毕竟钩春不住。
粉红销尽,胭脂融泪,春竟何时去。
短长亭子销魂赋。恁无语,难分付。从离乡里,几多春华,岁岁应如故。
夕阳归马,开犹待我,人老谁留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