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翌(1097—1167)字新仲,号潜山居士、省事老人。舒州(今安徽潜山)人,卜居四明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八年(1138),除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祠部员外郎、秘书少监、起居舍人。十一年,为中书舍人。秦桧恶他不附己,谪居韶州十九年。桧死,充秘阁修撰,出知宣州、平江府。乾道三年卒,年七十一。名山胜景,游览殆。
柳烟浓,花露重,合是醉时候。楼倚花梢,长记小垂手。谁教钗燕轻分,镜鸾慵舞,是孤负、几番春昼。自别后。闻道花底花前,多是两眉皱。又说新来,比似旧时瘦。须知两意长存,相逢终有。莫谩被、春光僝僽。
法会三日上之临幸十三日天雨娑罗树子近臣得之以奏献焉十四日诏皇太子诸王同观法会赋迎驾
千骑东华玉辇来,钟山浑胜妙高台。旌旗宝树重重入,楼阁香云一一开。
仙仗斋从三日幸,春官诏许五王陪。近臣共说天颜喜,收得婆罗树子回。
巡历郡邑间,人若未厌弃。夹道争向观,疑我形孰似。
得之道听馀,咸谓物吐气。老奸与宿赃,神夺而心悸。
预知犯难逃,已多速奔避。先尝受其赇,今皆偿之既。
非慑使者来,安得自知畏。予默揆诸心,斯言未深契。
一切气不美,先儒说有味。彝伦若尽去,太半为鬼魅。
禽兽争食人,殆盈野盈市。迹其所作为,殆恶过异类。
不洁食不饱,甚焉官与吏。惨酷以济之,甚若豺虎噬。
岂直如得情,哀矜至流涕。刑法用当穷,根本惕若厉。
岂谓犹有民,能喜使者至。或鞠躬焚香,或远送旗帜。
望来漳民情,愿留泉民意。此犹硕果然,不食生可觊。
惟知有罪者,患不速去离。何啻千百辈,施行才一二。
自叹水一杯,孰救炎火炽。伤心复伤心,竟夕不能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