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庠(xiáng)(996年—1066年),初名郊,字伯庠,入仕后改名庠,更字公序。北宋文学家,工部尚书宋祁之兄。祖籍安州安陆,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 天圣二年(1024年),宋庠状元及第,成为“连中三元”(乡试、会试、殿试均第一)之人。官至兵部侍郎、同平章事,以司空、郑国公致仕。治平三年(1066年),宋庠去世,年七十一。追赠太尉兼侍中,谥号“元献”(一作元宪),英宗亲题其碑首为“忠规德范之碑”。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时称“二宋”。诗多秾丽之作,著有《宋元宪集》、《国语补音》等。
清心发微妙,如戒香染薰。云何耳根事,乃以鼻观闻。
是谁斫其垩,得毋挥郢斤。岂其耳尘净,鼻尘乃纷纷。
若云香在炉,闻起香何焚。若云香在鼻,闻减香何熏。
是亦非鼻尘,心乃闻之君。心清生定慧,定慧生芳芬。
是闻非闻间,何境不氤氲。泥闻间转碍,香因已离分。
拈花破颜笑,为君證迦文。